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北京中企顺达招标

招标招标招标招标招标招标

新闻中心
  • 暂无新闻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首页 > 欢迎光临
推荐产品
公司介绍
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:(1) 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条件,并提供下列材料: 1.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。 2.财务状况报告,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。 3.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。 4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 5.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。 (2)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否则,皆取消投标资格; (3)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; (4)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; (5) 经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”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询后,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取消投标资格。(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,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); (6)其他资质条件(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;) [详细介绍]
最新供应
招商代理
暂无信息
品牌展示